独立法条
水文站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国家基本水文测站的设立和调整,建设单位应当进行技术论证,技术论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设立和调整的原因、目的、作用和任务; (二)测验河段站址选择依据、观测项目、测验设施布置; (三)测验、通信方案,人员配备,运行管理方案等; (四)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五)因重大工程建设影响导致水文测站迁移的,还应当提出相应投资概算及增加运行管理成本的预算。
- 制定机关
- 水利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国家基本水文测站的设立和调整,建设单位应当进行技术论证,技术论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设立和调整的原因、目的、作用和任务; (二)测验河段站址选择依据、观测项目、测验设施布置; (三)测验、通信方案,人员配备,运行管理方案等; (四)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五)因重大工程建设影响导致水文测站迁移的,还应当提出相应投资概算及增加运行管理成本的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