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反倾销调查立案暂行规则第二十八条

第三章 申 请

第二十八条

反倾销调查申请应当分为保密文本(如果申请人提出保密申请)和公开文本。保密文本和公开文本均应提交正本1份,副本6份;公开文本除提交正本1份,副本6份外,还应当按已知的申请调查进口产品的出口国(地区)政府的数量提供副本,如涉及已知的申请调查进口产品的出口国(地区)政府的数量过多,可以适当减少但不能低于5份。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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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调查立案暂行规则第二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