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反倾销调查立案暂行规则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申 请

第二十四条

关于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申请人应当提供: (一)申请调查进口产品与国内产业损害存在因果关系的论证; (二)未以倾销价格销售的进口产品的数量和价格、需求的减少或消费模式的变化、国外或国内生产者的限制贸易的做法及它们之间的竞争、技术发展以及国内产业的出口实绩和生产率等对国内产业损害影响的说明。 申请人认为上述某个别因素不适用的,应予说明。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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