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反倾销调查立案暂行规则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申 请

第二十三条

申请人在主张申请调查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及提供证据材料时,应当针对国内同类产品的生产进行单独确定;不能针对国内同类产品的生产进行单独确定的,应当以包括国内同类产品在内的最窄产品组或者范围的生产确定。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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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调查立案暂行规则第二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