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反倾销调查立案暂行规则第十一条

第三章 申 请

第十一条

反倾销调查申请应包括下列内容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 (一)申请人的有关情况; (二)申请调查进口产品的已知生产商、出口商。进口商; (三)申请调查进口产品。国内同类产品的完整说明及二者的比较; (四)倾销及倾销幅度; (五)国内产业受到损害的情况; (六)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七)申请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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