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第八十七条独立法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七条第八章 附则第八十七条条例及本细则实施前已经批准执业的医疗机构的审核登记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规定。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