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第八十六条独立法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第八章 附则第八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条例和本细则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中的有关中医、中西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的条款,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部门拟订。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