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 各级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在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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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