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第六十五条独立法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第五章 执业第六十五条医疗机构被吊销或者注销执业许可证后,不得继续开展诊疗活动。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