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

第五章 执业

第五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经常对医务人员进行“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训练与考核,把“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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