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第四十六条独立法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第四章 名称第四十六条医疗机构名称经核准登记,于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使用,在核准机关管辖范围内享有专用权。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