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第四十五条独立法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第四章 名称第四十五条除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以外,医疗机构不得以具体疾病名称作为识别名称,确有需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