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第三十八条独立法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三章 登记与校验第三十八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采用电子证照等信息化手段对医疗机构实行全程管理和动态监管。有关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