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三章 登记与校验第三十六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受理校验申请后的三十日内完成校验。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