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业通信业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工业通信业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行业标准制定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做好行业标准制定管理相关工作。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