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业通信业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第四章 批准和发布

第十九条

标准化技术组织应当将行业标准报批材料报送对应初审机构,经初审机构初审后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没有对应初审机构的,直接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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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通信业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