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业通信业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二章 立项

第十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立项建议、评估意见和初审意见进行研究,制定行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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