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发现监理单位资质条件不符合相应资质等级标准的,应当向水利部报告,水利部按照本办法核定其资质等级。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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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