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三章 资质的申请、受理和认定第十四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包括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为5年。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