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卫星移动通信系统终端地球站管理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卫星移动通信系统终端地球站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四十三条的 规定处罚。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