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卫星移动通信系统终端地球站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境内经营者应当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要求报送系统中移动地球站的有关资料,配合无线电管理机构对系统中移动地球站进行 的监督 管理。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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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移动通信系统终端地球站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