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六十三条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与执行管理

第六十三条

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各单位应当通过“计划管理系统”生成计划执行情况信息统计报表,并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年度结束后15日内,各单位应当总结上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分析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报送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

制定机关
卫生健康委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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