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六十三条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与执行管理
第六十三条
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各单位应当通过“计划管理系统”生成计划执行情况信息统计报表,并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年度结束后15日内,各单位应当总结上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分析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报送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
- 制定机关
- 卫生健康委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与执行管理
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各单位应当通过“计划管理系统”生成计划执行情况信息统计报表,并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年度结束后15日内,各单位应当总结上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分析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报送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