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十条

第七章 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管理

第五十条

按照财政部变更政府采购方式一揽子申报和批复的要求,各单位应当于每年4月30日、7月31日和10月31日前将本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申请材料通过“计划管理系统”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上报财政部审批。

制定机关
卫生健康委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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