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政府采购方式及适用条件
第二十五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的。
- 制定机关
- 卫生健康委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五章 政府采购方式及适用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