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四十二条

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已达到发行监管对公司独立性的基本要求。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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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