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章 发行程序第三十六条中国证监会在初审过程中,将征求发行人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是否同意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意见。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