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二章 发行条件 / 第三节 财务与会计

第二十四条

发行人编制财务报表应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应选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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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