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适用本办法。 境内公司股票以外币认购和交易的,不适用本办法。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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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