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章 发行条件 / 第二节 规范运行第十四条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