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通知 / 第七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通知第七条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七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规范各岗位的工作程序。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