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第二十一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保障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可参照国务院财政、应急管理部门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