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通知 / 第二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通知第二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等级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