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通知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三章 安全生产基础保障第十九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将安全生产管理指标进行细化和分解,制定阶段性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根据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和奖惩,定期公布考核和奖惩情况。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