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五条行业组织应当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指导,有价格违法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提请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