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社会保险审计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拒绝、阻挠社会保险审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打击报复社会保险审计人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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