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保险审计暂行规定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社会保险审计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条劳动行政部门及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审计档案。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