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保险审计暂行规定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社会保险审计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十六条社会保险审计可以采取就地审计、报送审计或与国家审计机关联合审计等方式进行。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