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4号) / 第八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4号)第八条第二章 招 标第八条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是指提出招标项目并进行招标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