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4号)第三十一条
第二章 招 标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开标前标底必须保密。
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不得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等相关的服务。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