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保险公司在境外设立代表机构、联络机构或者办事处等非营业性机构的,适用本办法。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