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6号)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民航局、民航地区管理局对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保障业务的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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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6号)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