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6号)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

许可证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航地区管理局应不予办理换证:

(一)许可证逾期后提交换证申请的;

(二)连续三年的年度检查结论均为不合格的;

(三)许可证有效期内不能持续符合经营许可条件的。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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