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第九十条
第五章 目视助航设施管理 / 第一节 目视助航设施的运行要求
第九十条
各类标志物、标志线应当清晰有效,颜色正确;助航灯光系统和可供夜间使用的引导标记牌的光强、颜色、有效完好率、允许的失效时间,应当符合《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的要求。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目视助航设施管理 / 第一节 目视助航设施的运行要求
各类标志物、标志线应当清晰有效,颜色正确;助航灯光系统和可供夜间使用的引导标记牌的光强、颜色、有效完好率、允许的失效时间,应当符合《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