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第九十条

第五章 目视助航设施管理 / 第一节 目视助航设施的运行要求

第九十条

各类标志物、标志线应当清晰有效,颜色正确;助航灯光系统和可供夜间使用的引导标记牌的光强、颜色、有效完好率、允许的失效时间,应当符合《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的要求。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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