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第八十五条

第四章 飞行区管理 / 第四节 跑道摩擦系数测试及维护

第八十五条

跑道摩擦系数测试应当在跑道中心线两侧3至5米范围内进行。跑道表面摩擦系数应当包括跑道每三分之一段的数值及跑道全长的平均值,并依航空器进近方向依次公布。 测试结果应当及时报告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测试原始记录凭证应当予以保存。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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