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 第七十七条独立法条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七条第四章 飞行区管理 / 第三节 检查程序及规则第七十七条巡视检查完成后,检查人员应当向塔台管制员报告飞行区场地情况,并将检查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检查人员姓名、飞行区场地情况记录在检查日志中。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