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百零九条
第十三章 法律责任
第三百零九条
机场管理机构、航空运输企业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二章的要求履行机场运行安全信息报告和发布义务的,由民航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十三章 法律责任
机场管理机构、航空运输企业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二章的要求履行机场运行安全信息报告和发布义务的,由民航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