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对全国机场的运行安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对辖区内机场的运行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机场管理机构对机场的运行安全实施统一管理,负责机场安全、正常运行的组织和协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驻场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维护机场的运行安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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