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第二百九十六条

第十三章 法律责任

第二百九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机场管理机构未按照民航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批准的机场开放使用范围为航空器提供安全保障的,由民航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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