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第二百条
第八章 鸟害及动物侵入防范 / 第四节 鸟情信息的收集、分析与利用
第二百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鸟情巡视人员记录、鸟击信息、生态调研情况等基础资料建立鸟情信息库,并定期对鸟情信息资料进行分析比较,编制鸟情信息分析报告。该报告应当包括: (一)可能危害飞行安全的主要鸟种以及出现的区域、时间段、原因、有效防范手段等; (二)采取的控制措施对减少鸟类的种类与数量的效果,如安装或修理防护栏、修剪树木、清除建筑残余物、施用杀虫剂或驱虫剂、施用灭鼠药、草的高度管理、在机库安装网以及消除积水等; (三)与前期相比鸟的种群、数量的变化情况,产生变化的相应原因; (四)生态环境的变化和可能带来的影响; (五)下一阶段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鸟的种群、数量; (六)推荐的防治措施和需引起驱鸟员注意的事项; (七)鸟害防范工作的成效和不足。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