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第二章 机场安全管理 / 第三节 人员资质及培训

第十八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合格人员从事机场运行保障的所有岗位。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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